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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3-12-28 09:20     来源:龙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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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桂教教材〔2023〕6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

普通高中教学用书。《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学生使用。选修课程暂由龙州高中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实施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校本课程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三)

壮语文教学用书。《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用书是自治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语文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二、免费提供范围和科目

(一)免费提供范围。向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农村和城镇学校学生,公办和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基本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同时,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部分地方课程教科书。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并纳入免费提供范围内。

(二)免费提供科目。

1.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3—9年级)、科学(含科学学生活动手册)、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含地理 图册)、音乐、美术、书法练习指导(3—6年级)、中华民族大团结(8年级)。

2.向开展壮语文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免费提供壮语文课 程教科书(教学性课程资源)。

3.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盲、聋 、培 智教育教科书。

4.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使用人教版教科书的低视力学生免费 提供大字教科书,其他版本大字教科书待相应出版单位按规定送审并授权有资质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后再纳入免费提供范围。低视力学生是指经过治疗或标准屈光矫正后仍有视觉功能损坏,其视力低于0.3 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征订大字教科书的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低视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后一并交龙州县新华书店,我局将适时开展抽查。普通的近视,通过标准屈光矫正(佩戴眼镜),能正常阅读的,须征订普通教科书。

(三)循环教科书科目。

1.小学阶段循环科目为音乐、美术,初中阶段循环科目为音 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循环科目教科书更新配发比例为50% (即 两年一循环)。

2.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新增年级的循环科目教科书按实际 新增在校生100%配发 ,由县教育局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3.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 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

三、教学用书征订要求

(一)严格执行征订操作规范。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各中小学校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学用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在校生数统计、填报享受免费教学用书的人数,不得预留教学用书,如学生人数有变动,可向当地新华书店进行补订。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科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费用。教师(含特教学校教师)备课用的学生课本及配套资源,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及配套资源(如实验报告册、图册、光盘、磁带、专题教育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等),由各学校、学生及家长自愿自行选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四、教辅材料征订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二)学生自愿购买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内的教辅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三)未列入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要求或暗示家委会统一征订或代购。家委会不得组织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征订或代购工作。
    (四)教师不得将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指定为学生日常作业或作为日常测试、考试试卷。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举办各类教改、教研、培训活动向学校、教师推荐或变相推荐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六)请各校于12月28日前将各品种教材征订数提交至当地新华书店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新华书店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将本县征订总数报崇左市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本通知所附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及年级除外)。中小学教材 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 教材选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信息科技课程教材及教学资源。国家正在组织开 发信息科技数字教育资源,待审核通过后,免费提供各地教学使 用。2024年春季学期,信息科技课程教材及教学资源暂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广西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八桂教学通 等平台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三)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 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四)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教材,由学生根据需求自愿购买, 不得随教材强制统一征订。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 方式免费提供 。

(五)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可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jyt.gxzf.gov.cn/)“通知公告”查询。

(六)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教材选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州县教育局办公室,0771-8812635;龙州县教育局基教股,0771-8825066;龙州县新华书店,胥晓,15676138393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

2.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3.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

4.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推荐目录

5.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辅推荐目录

6.龙州县进校书刊领导小组审定并推荐2024年春季学期中学生教学用书自愿购买一览表

7.龙州县进校书刊领导小组审定并推荐2024年春季学期小学生教学用书自愿购买一览表 



龙州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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