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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4-01-09 09:00     来源:龙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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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检查指导,规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我局定于2024年1月15—19日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二、督查时间

2024年1月15—19日。

三、督查主要内容

学校相关制度建设情况、食堂食材采购、供餐管理情况、食堂卫生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督查人员

第一组:

组长:黄昌明 县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马司乐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禤培实 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禤培战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副主任

成员:县教育局教研室、县教育局财务股、县政府教育督
导办干部

负责督查:龙州镇霞秀完小、连城学校、先锋学校等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八角乡和上降乡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

第二组:

组长:苏彤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春萍 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甘志庆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梁志海 县教育局改善办副主任

成员: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改善办干部

负责督查:彬桥乡、下冻镇、水口镇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

第三组:

组长:陆青良 县教育局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黄云翔 县教育局体卫股股长

农振彪 县教育党工委办主任

欧阳丽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员:县教育局体卫股、县教育党工委办、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负责督查:上龙乡、响水镇、上金乡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

组:

组长:赵威举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农黄斌 县招生办副主任

周飞天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梁志忠 县教育局装备站站长

成员: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基教股、县教育局装备站干部

负责督查:逐卜乡、武德乡、金龙镇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


五、其他事项

(一)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做好现场督查、汇报材料等准备工作。督查表和自查报告各一式二份于督查时交督查组。

(二)督查采用听取汇报和现场督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人员电话通知。


附件: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查表

      2.整改通知书



               龙州县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供餐模式:食堂供餐 企业供餐 2024年 月 日

类别

督查内容

自查

情况

核查

情况

整改建议









供餐管理情况

1.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是否有每日登记,食品采购是否索取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或采购清单等凭证,采购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2.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是否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供应商是否具备资质。




3.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对外承包。




4.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定期健康体检。




5.学校食堂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上述场所是否保持干净卫生。




6.学校食堂是否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7.所供应菜品是否新鲜、是否符合膳食营养指南(食谱)要求。




8.是否有学校负责人陪餐并有陪餐记录、陪餐人缴费记录。




9.食品留样是否按规定留样150克、48小时,留样冰箱须上锁、是否专人专管及留样记录。




10.是否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培训并有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2.是否存在食物浪费的现象。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是否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并独立做账。




2.是否严格执行每生每天5元补助标准足额为学生提供食品




3.是否开展自查、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4.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5.是否如期结算货款、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实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宣传教育公示情况

1.有无宣传专栏宣传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




2.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是否了解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政策。




3.学校公示栏是否定期公示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情况及享受学生名单。




4.公示名单与实际受益学生花名册是否相符。




5.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每月上报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准确。




6.是否在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公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资金每月收支情况(月支出清单)、学校食堂一周菜谱、饭菜价格、食材采购明细、结算清单等。





备注:针对以上督查内容,是的打“√”,否的打“×”。本表一式两份,受检学校、督查组各1份。

督查组人员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整改通知书

学校名称


学校负责人


督查时间


督查人员


督查内容及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于2024年 月前将督查发现的上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2024年 月 日

整改工作跟踪督查情况:



督查人员:

2024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受检学校和督查组各一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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