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龙州县教育局

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州县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3-03 17:29     来源:龙州县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局机关各股室,县职教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州县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州县教育局

2025年3月3日




龙州县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龙州县各级各类学校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县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治管理体系,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扩散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校长、园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陆彩英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昌明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威举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彤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青良 县教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员:林斌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许春萍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农振彪 县教育党工委办主任

黄礼勇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农建宜 县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农德军 县教育局装备站副站长

禤培战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蒙元勇 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欧阳丽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马司乐 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禤培实 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农黄斌 县招生办副主任

甘志庆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欧伟阳 县教育局改善办副主任

苏婉玲 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苏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春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1-8868676。

(二)各学校成立校内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等。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

三、防控措施

(一)健康监测与报告

建立师生晨午检制度,每天早晨和中午对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询问等,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者及时登记。

建立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师生要详细登记病因、症状等信息,并进行追踪,了解病情进展。

(二)疫情报告制度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发病时间、症状、诊断情况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

要确保公共及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等有效消毒产品,按照规定的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毒操作。重点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椅等高频接触部位增加消毒频次,教室、宿舍、办公区域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每天擦拭消毒1次,公共卫生间、楼梯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要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良好,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给予通风。要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放置区域和清运通道,规范处理好污水、污物等,清除蚊蝇等病媒生物。

(四)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学校继续推动各类常见传染病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疫苗接种率,实现“应接尽接”,并动态做好接种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要督促其及时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尚未接种流感疫苗的学生接种流感疫苗,减少病毒感染。

(四)健康教育与宣传

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症状识别等知识。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教职工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健康广西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治,提升师生生态文明健康素养和个人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引导广大师生注意饮食卫生,养成不食用生鱼肉、牛肉和螺肉等饮食习惯,严防肝吸虫病等食源性寄生虫和钩虫、鞭虫、蛲虫、蛔虫等土源性线虫感染,牢记病从口入的教训。

四、物资储备

学校要储备足够的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在传染病防控期间能够满足需求。

五、应急处置

各学校要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各岗位职责等。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要立即将病例转移至校内隔离室(或临时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的转运和后续治疗工作。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登记和健康监测,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关于停课与复课,应根据传染病的类型、疫情严重程度等,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决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范围和时间。复课要在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合格方可进行。

六、监督与评估

县教育局要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等。对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根据传染病防控形势和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工作方案。

七、附则

(一)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方案可根据自治区相应预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适时修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