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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龙州县教育局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标  题: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聘请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龙教发〔2025〕20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聘请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2025-03-12 17:02     来源:龙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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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推动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聘请刘玮琪等2名教师为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并积极支持兼职教研员开展工作,希望兼职教研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聘请期限

聘请期限为三年,即从2025年3月1日起到2028年2月29日止。

二、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

(一)以县教研员的身份参加本学科的培训、学习、观摩、研讨等教研活动。

(二)以县教研员的身份组织本学科教师参加各种教学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技能培训,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结工作。

(四)组织本学科教师做好各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各校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团体辅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日常工作。

(五)完成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安排的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任务。

三、兼职教研员待遇

(一)兼职教研员日常管理在原单位,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组织兼职教研员参加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二)所在学校按教研组长计算兼职教研员的工作量。

(三)发给《聘书》以证明兼职教研员的工作经历。

(四)以县教研员的身份外出的学习、培训、参赛、观摩等活动时,相关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照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兼职教研员的教研时间,请所在学校相应减少兼职教研员的任课节数或工作量。希各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龙州县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名单




龙州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龙州县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名单


一、刘玮琪龙州县高级中学教师、理学学士、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二、阙祖霞龙州县响水镇鸣凤中心小学教师、区级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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