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州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 标 题: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教发〔2025〕2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局机关各股室,县职教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州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预防性侵害学生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性别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校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工作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彩英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昌明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威举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彤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青良 县教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林斌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许春萍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农振彪 县教育党工委办主任
黄礼勇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农建宜 县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农德军 县教育局装备站副站长
禤培战 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蒙元勇 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欧阳丽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马司乐 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禤培实 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农黄斌 县招生办副主任
甘志庆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欧伟阳 县教育局改善办副主任
苏婉玲 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苏彤同志和许春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幼儿园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动态达标。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法治和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
县教育局基教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精神,加强德育工作,强化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加强家校联系,成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县教育局督导室: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每学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项督导工作。
县教育局人事股:加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县教育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校教师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对学校教职员工是否存在性骚扰、性侵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县教育局各包乡(镇)工作组:每学期按照本方案及《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检查表》对所包联乡镇(学校)开展一次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长作为校园内部防性侵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做到每年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落实,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预防性侵害教育。一是集中开展教育。各学校要将预防性侵害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不随便结交、面见网友、微友等陌生人,离家时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教育学生要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四是开展法治讲座。各学校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讲座,让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
(二)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要指导学校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察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堵住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硬件建设漏洞;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
(三)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各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四)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县教育局人事股及各学校要把好入口关,落实对教职员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成为教职员工。要将师德师风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严格规范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有关问题。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制止个别教职员工的不良行为。
(五)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县教育局督导室要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每学年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以上专项督导工作。局各包联工作组每学期对照方案及《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检查表》,对所包联乡镇(学校)开展一次检查。各学校要定期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员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每个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拉网式检查活动,每个教职员工要开展自查,学校要成立检查组,对教师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情况,对每个班级的学生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进行访谈,要做好相关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六)密切保持家校联系。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要督促指导各校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害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要与社区(村委)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村委)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七)妥善处置学生性侵害事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性侵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害,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害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害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协调安排。各学校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学校要将预防性侵害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员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要将预防性侵害教育作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要将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辖区内管理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将防性侵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县教育局各包乡(镇)工作组要定期对所包乡(镇)学校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县教育局督导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我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生校园性侵害学生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防性侵安全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对工作未落实、管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纸质、电子版)和开展相关活动图片3-6张报送到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lzxtwyg8868676@126.com,联系电话:0771-8868676。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方案可根据中央、自治区、崇左市相应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适时修订。
附件:龙州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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