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州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5日 |
| 标 题:龙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州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教发〔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
局机关各股室,县职教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州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龙州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龙州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营造和谐、平安、幸福的校园环境。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平安校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效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龙州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彩英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昌明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威举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彤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青良 县教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林斌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许春萍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农振彪 县教育党工委办主任
黄礼勇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农建宜 县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农德军 县教育局装备站副站长
禤培战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蒙元勇 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欧阳丽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马司乐 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禤培实 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农黄斌 县招生办副主任
甘志庆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欧伟洋 县教育局改善办副主任
苏婉玲 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苏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春萍同志兼任,负责处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0771-8868676。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氛围营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教职工群、班级群、宣传栏、LED显示屏、主题班会、板报、标语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观看央视大型政论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公布本单位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同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教师会议,提升教职员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全系统讲政治、讲正气的工作氛围。
(二)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部门、乡镇、社区(村委)多方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青少年遵法守法。依托法治副校长,系统地开展系列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隐患,切实提高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实效性。
(三)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力推动全县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辖区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庭监护责任、社会协同责任落地落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区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各学校要在本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紧紧围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十项重点工作(一是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二是在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教职员工学生财物及危害生命安全;三是体罚、虐待、性侵害学生;四是诱骗、胁迫女学生卖淫、陪酒;五是校园欺凌、学生拉帮结派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六是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阻工扰工等;七是非法侵占学校土地、住房、物资等;八是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以及暴力讨债等;九是校园周边面包车、三轮车违规接送、停放、超载,各类摊贩违法经营;十是校园及周边非法宗教、邪教渗透校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谈话谈心等方式广泛向师生员工征集线索,同时通过深挖细查、走访排查等方式发现线索。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反扑报复举报人的案事件发生。各学校发现涉及重点打击内容重要线索的,请及时报送我局。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0771—8868676;电子邮箱:lzxtwyg8868676@126.com;信箱:龙州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编:532400。
(五)“三书一函”办理。各学校一旦收到“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要逐级上报具体情况。有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掌握“三书一函”详细信息,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时回复和上报办理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三书一函”制发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联合检查,防止“纸面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园)长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和平安校园管理结合起来,并安排专人负责,有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问责。龙州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纳入校园平安建设评价指标,纳入单位和学校负责人年终考核;将对各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问责。各学校要保留相应的机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方案可根据中央、自治区、崇左市相应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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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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