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龙州县民政局

关于龙州县上降乡梓丛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2021-06-28 10:50     来源:龙州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龙州县上降乡梓丛幼儿园发起人:

你们报来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及有关材料已收悉,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规定,经审核,符合相关成立规定条件,同意龙州县上降乡梓丛幼儿园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州县教育局。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民政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日常工作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作为非营利性单位,日常财务开支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记录有会议纪要,严禁以个人行为财务开支,成立登记后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幼儿园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应及时报送备案。

                              龙州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