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州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
| 标 题:龙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龙民审函〔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
龙民审函〔2025〕6号
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14230927491499)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名义进行活动。
龙州县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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