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龙州县民政局
发文单位:龙州县民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标  题:龙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文字号:龙民审函〔2025〕6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龙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2025-05-06 09:25     来源:龙州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龙民审函〔20256



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14230927491499)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龙州县水口镇康宁村扶贫互助协会”名义进行活动。




龙州县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