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龙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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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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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州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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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州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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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禁止在广西郁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左江)崇左市龙州县城区公母山至龙州港段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县水利局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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